
新湃传媒被执行金额超千万 王一博肖像权案引关注。8月24日,王一博因肖像权纠纷将《陈情令》出品方新湃传媒集团有限公司等五家被告诉至湖北省随州市曾都区人民法院,案号为(2026)鄂1303民初4951号,定于2026年10月8日上午9时公开开庭审理。这起案件不仅涉及艺人的权益,还可能厘清影视IP衍生品授权与艺人人格权保护之间的模糊地带。

根据法院公示信息,被告包括新湃传媒集团有限公司、中国数字文化集团有限公司、北京子沐有声文化发展有限公司、科洛舍(北京)文化发展有限公司,以及一家个体工商户。这些被告涵盖了出品方、出版方、有声书制作方和衍生品制作销售方,形成了一条完整的侵权产业链。主要指控是剧集完结多年后,被告未经王一博本人许可,将其肖像用于周边、实体卡、有声书等衍生商品的长期贩卖牟利。

2019年,《陈情令》爆火,王一博饰演的蓝忘机成为经典角色,剧集衍生品市场规模巨大。但剧集播出结束后,新湃传媒并未停止对王一博肖像的商业使用,持续推出各类周边产品。粉丝多次维权未果,因为很多粉丝认为支持剧集周边就是支持王一博,殊不知这些收益可能根本没有进入艺人的口袋。7年间,王一博方面多次沟通无果,最终选择诉诸法律。

值得注意的是,新湃传媒已成为失信被执行人,被腾讯音乐、网易有道等多家公司申请限制消费,涉诉金额超千万。这家公司仍在利用艺人肖像牟利,这种操作本身说明问题:当一家公司经营困难时,IP衍生品可能成为其“薅羊毛”的最后手段。如果艺人不主动维权,自己的肖像权就会被无限期无偿使用。

从法律角度看,核心争议在于影视合作结束后,出品方是否有权继续使用艺人肖像制作衍生品。根据《民法典》第1018条至1023条,自然人享有肖像权,未经肖像权人同意,不得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影视合作中,艺人通常会授权出品方在剧集宣传和播出期间使用其肖像,但这种授权一般有明确的期限和范围。如果合作协议中没有约定剧集结束后衍生品的肖像使用权,出品方继续使用就构成侵权。
长期以来,影视IP衍生品市场存在大量“白嫖”艺人肖像的现象。剧集火了之后,出品方疯狂出周边、卖实体卡、做有声书,艺人却分不到一分钱。很多艺人碍于情面或资源顾虑选择忍气吞声,导致这种侵权行为愈演愈烈。王一博作为顶流艺人率先起诉,等于给整个行业立了一个规矩——艺人的肖像权不是出品方无限割韭菜的工具,合作结束后该授权授权、该付费付费,不能想白嫖就白嫖。
案件定于10月8日开庭,若被告逾期未到庭,法庭将依法缺席裁判。从目前情况看,新湃传媒作为失信被执行人,大概率不会积极应诉,缺席判决的可能性很大。如果法院认定侵权成立,被告不仅要停止销售所有侵权商品,还可能面临巨额赔偿。具体赔偿金额将根据侵权商品的销售数量、获利情况以及对艺人造成的损害等因素综合判定。
王一博这次维权也给所有艺人提了个醒。肖像权是艺人最核心的商业资产之一,必须主动保护。很多艺人觉得“都是合作方网络配资开户,不好意思告”,但正是这种心态纵容了侵权行为。当合作方已经把你的肖像当成免费印钞机时,法律是唯一有效的武器。王一博用7年的忍耐和最终的起诉告诉同行:该维权时就维权,你的脸你做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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